员工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下沙高教园区管委会《关于申报推荐开发区慈善救助对象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上进;
5.必须是我司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特别是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二、名额分配
我司“助学助困”名额为15名,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人数等情况,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1名
三、评审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2.员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杭州经济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员工申报表》(见附件)。
3.有需要申请的员工请在12月29日16时之前发送《杭州经济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员工申报表》(电子档)至331064026@qq.com,纸质版上交至学院楼317办公室费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4.收到申请表后,学院会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