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做好节日期间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二、加强师生员工的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中秋节正值观潮最佳时机,需提醒师生在钱塘江边观潮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要听从民警劝阻和指挥,遵守观潮秩序。日常沿江行走、散步时也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对财务重地、物资仓库、保管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重要场所要加固门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排专人值守。同时督促员工放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等,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师生和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外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或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法;旅游、探亲访友等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乘坐车、船、飞机,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师生应到正规售票点购买车票,不可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切实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五、加强国庆期间留校住宿员工的管理工作,发现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557110
保卫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