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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5-11来源: 作者:点击数:

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将开展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浙商经会〔2015〕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我省高校、科研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者的有关商业经济领域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参评范围:正式出版、发表的有关商业经济领域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理论普及读物、论文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对策应用类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也可申报,但必须递交被采纳的相关证明。新闻报道、文艺作品、译著、资料汇编等不参加评奖。

四、申报办法:第一,填报《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须是原件。第二,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须是原件(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第三,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提交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两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转摘引用证明等)。

五、成果奖项和奖励:本次评奖将根据成果质量和水平,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各获奖作者将获得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六、申报截止时间:请各科研秘书填写好申报表中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汇总表,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汇总表发QQ),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附件【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