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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二期)课题研究招标通知(一)
时间:2017-07-10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认真贯彻浙委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浙江文化研究工程,从历史、现实与未来相统一的高度,总结浙江人民的生动实践,梳理浙江文明的传承脉络,挖掘浙江文化的丰厚底蕴,丰富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推出一批在研究浙江和宣传浙江方面有较高学术水准、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现就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二期)部分研究项目面向浙江省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选题

浙江历史经典产业研究

从经济史角度对丝绸、茶、黄酒、青瓷、中药等五种浙江历史经典产业进行系统梳理和思考,对振兴历史经典产业提供历史启示,探究地方历史经典产业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的意义。

三、招标对象

浙江省内研究中华传统产业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和有高级职称专家学者领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团队。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丝绸、茶、黄酒、青瓷、中药等5种浙江历史经典产业研究,每种只确定一个中标者,最终立项5个单项研究课题。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10~15万元,级别为省社科规划重点或重大课题。

五、投标条件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拥有扎实的研究基础、丰富的学术及其他资源。

2.能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设负责人一名,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相关领域专业研究基础,熟悉相关领域的历史。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能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负责人要组建与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应拥有较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 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六、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者所承担的相关研究项目不得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投标过程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如已获中标,一律撤项,且五年内不得申报和参与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有关研究项目。

(三)投标者须按《招标通知》发布的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标书设计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应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学理支撑,预期研究成果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

(四)研究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

七、投标程序

(一)投标者在附件下载《投标书》等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式二份,《活页》一式七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7年8月2日由学院统一递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文本请以“经典产业投标-姓名-项目名称”为主题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ufe.edu.cn。

(二)浙江省社科规划办对相关投标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项目进行评审,提出中标课题名单。

八、成果形式

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并由省文化研究工程办公室统一标识、统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