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教师,2014届毕业生:
根据2010级专业学分制教学方案,2012级专升本专业学分制教学方案和教务处《关于2014届各专业员工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我司2014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专升本员工的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不少于2周),从2013年11月15日开始实习,2014年5月2日返校。在此期间,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员工实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院[2005]140号)执行。
我司2014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实习形式和要求
1、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我司建有部分校外实习基地,绍兴精工控股集团、杭州汇孚集团、义乌小商品城贸易公司等,有意向的同学须在12月10日前通过学习委员向教学办提交集中实习意向单,学院将视实际情况,积极帮助联系安排集中实习。
2、分散实习的单位应该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毕业实习管理
1、我司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工作。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经理柴志贤老师担任,副组长由经理胡亦琴教授、党总支书记范建锋、党总支副书记叶秀、经理助理茹玉骢老师担任,组员为以下老师:谢作诗、张哲、李井奎、张利风、严北战、郑恒、朱晓艳、王力、王正新、赵卓嘉、金星、邵慰、程怀文,教学助管贺娜、岳海燕担任领导小组工作秘书。
2、综合导师担任各位员工毕业实习的学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员工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员工按计划进行实习,积极做好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帮助员工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毕业实习指导记录,对员工实习过程中形成的毕业实习作业、毕业实习报告,认真批阅,不断提高毕业实习质量。
3、实习单位为员工配备指导教师,我司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及员工的实习情况。
4、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在2014年5月13日之前评定员工的毕业实习成绩,并连同毕业实习的整套材料送交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三、员工毕业实习手册、作业、报告
(一)毕业实习手册
毕业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员工实习、记录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员工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按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期间主动与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联系。
(二)毕业实习作业
毕业实习作业可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要求来确定是否选取。实习作业可以是案例分析、方案设计、调查报告、实习论文、实习的主要业务等形式。字数不少于2000字。
(三)毕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是员工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员工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毕业实习对员工的具体要求
(一)员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填写《员工毕业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要求16K纸张打印,其余均为普通纸张打印,即为A4纸张打印),实习结束后按要求粘贴于实习手册的相应位置。员工应严格按照毕业实习大纲中的要求参加毕业实习。
(二)员工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考评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三)实习结束后,毕业生应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作业、毕业实习报告,并于2014年5月6日之前送交学校指导教师。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作业和毕业实习报告作为学校指导教师对员工实习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
(四)员工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反映问题,及时获得学校指导教师的帮助,确保毕业实习质量。
(五)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作业和毕业实习报告打印装订规范
1、不再印刷纸质手册,由员工自行下载电子稿,以方便填写和存储。
2、毕业实习以专业为单位,由于各专业实习大纲不同,实习手册也各不相同。请员工认真浏览学院相关网页,下载正确的版本,认真填写。
3、由于实习手册电子文件在使用Word2003、Word2007、Word2010打开时,表格会出现跳页等情况,同时提供了2012届毕业实习手册PDF版,如果打开时出现表格跳页的情况,请参照该PDF版本加以调整。
4、实习手册除签名盖章、成绩、时间栏外,其余均使用电子形式填写,需双面打印;毕业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单面打印;毕业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的封面均需用胶水粘贴,其余均用订书机2枚钉子装订于离页面上下沿各四分之一处。
(六)2014年5月2日按时返校。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