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研究生成为专业过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研究、管理人才,同时也为弘扬彭星闾先生在经济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卓越成就,周晖先生出资设立“星闾研究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如下:
一、评奖等级及奖励金额
“星闾研究生奖学金”不分等级,每年奖励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
三、评比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2-7条中的任何子条件之一,具有申报“星闾研究生奖学金”的资格。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通过英语六级,当学年专业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各课均无补考。
(6)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2.学术论文类(含著作、会议论文,以浙江财经学院当年刊物认定标准为准)
(1)以第一作者完成专著一部以上(含);
(2)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B以上论文一篇以上(含);
(3)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论文被人文社会科学国际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年会或理论研讨会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收录一篇以上(含);
以上各项如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则学生视同为第一作者。
(4)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二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
3.学术成果类
(1)作为排名前六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含);
(2)作为排名前四位完成人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含);
(3)实质性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
4.学术竞赛类
(1)作为排名前四位在国际及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上获三等奖以上(含);
(2)作为排名前四位在省部级科技学术竞赛上获二等奖以上(含)。
5.专利发明类
(1)发明专利排名前四位;
(2)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位;
(3)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三位。
6.申报并获得新苗计划等省级科研项目(仅限项目负责人)。
7.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比步骤
(1)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申报,并上报有关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公示期三天。
(3)每年9月组织评审并颁发奖励。
五、如果当年符合获奖条件的员工超过10人,则择优选择;如果当年获奖员工人数少于10人,未用资金转入将来奖励使用。
六、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六月起执行。
浙江财经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2012年5月8日